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引导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迈出新的青春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 周年、五四运动100 周年,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菠菜担保网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一)教育评议对象:
我院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教育评议时间节点:2018年度
(三)内容和流程:
各班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根据评议结果填写菠菜担保网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上报学院团委。
(四)团员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5.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每年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院团委推荐。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院团委批准。
二、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基础上进行。
(一) 表彰类别和名额
校级荣誉:优秀团支部3个,五四青年标兵1人,优秀共青团干部12人,优秀共青团员62人。学雷锋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社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若干。
院级荣誉:优秀共青团干部6人,优秀共青团员38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
(2)团支部基础工作扎实,团员档案完备,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团员教育评议率、年度团籍注册率100%,《菠菜担保网“三会两制一课”记录表》记录规范、完整;
(3)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团委工作安排,支部生活丰富多彩,活动有记录;
(4)积极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5)学习氛围良好,学风正,全支部成员学习成绩突出(以申报学期的上学期成绩为准),补考人数不超过支部总数的10%(含10%);
(6)同学间团结互助,支部向心力和凝聚力强;
(7)经常调查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并向上级组织汇报,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8)加强党、团知识和形势政策的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的发展;
(9)推优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0)支部同学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不超过5人次,累计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人数不超过支部总人数3%。
2.五四青年标兵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想坚定;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学习、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认可度,至少获得过一次团内表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无违纪行为;
(2)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上一学年操行成绩评定为优秀;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无不及格现象,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同等条件下,英语四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4)至少一次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体、专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奖;
(5)入学以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参加过集中组队的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全校共评选20名左右,学院择优推荐1名参评,由校团委根据申报者情况综合评审。
3.优秀共青团干部
(1)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能认真履行团员或党员义务;
(2)必须担任共青团干部期满一年以上;
(3)积极要求进步,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规违纪行为;
(4)在所承担的工作中,能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具有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5)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上一学年操行成绩评定为优秀;
(6)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4.优秀共青团员
(1)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2)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及不文明行为记录;
(3)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现象(一年级学生只考虑一学期成绩);
(4)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优秀;
(5)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学雷锋先进个人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刻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把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习和生活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乐于助人,具有良好道德影响力;
(4)长期坚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上学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30个小时;
(5)有其他学雷锋突出事迹,影响力较大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6.优秀学生社团
(1)在校团委正式注册并登记备案满1年,社团成员30人以上,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完善;
(2)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目的明确、主题新颖,开展有规划、活动有保障;
(3)有社团品牌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或学生社团联合会成员,对学生社团发展具有较大的实际作用及影响力,对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社团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或参加社团活动。
三、评选时间
1.各团支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于4月15日之前完成,相关材料于4月16日上午10:00之前报到院团委。
2.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请对照评选条件书写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5日上午10:00之前一并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3.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五四青年标兵的同学请于4月12日上午11:00之前将书面申请书(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到年级辅导员处,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4月15日将召开五四青年标兵评审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将于4月15日上午在学院教学楼一楼大厅公布,请及时关注。
4.各团支部于4月16日之前完成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于4月16日上午11:00之前报到院团委。
共青团菠菜担保网平台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