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助理制度是我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架构在学生与老师管理、沟通、督导的桥梁。为深化学生管理工作改进,推进2015级新生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新生尽快融入土木学院这个大家庭,在思想、学习、生活给予指导,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更好的服务于2015级学生,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为2015级设辅导员助理,面向全院学生公开选拔,为切实做好辅导员助理的任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竞选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普
副组长:张 辉
组 员:郭兴华 冯 博 石 峰 宫赛 毛泽龙 石园媛 徐浩 丁贺嘉 曹红全 丁乾博
二、指导思想
此次竞选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成绩的工作理念,选拔出2015级新生辅导员助理,从而使15级学生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职位设置
专业
| 土木工程
| 工程管理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土木工程(专升本)
| 工程管理(专升本)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 建筑工程技术(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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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助理岗位设置
| 2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1名
|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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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选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遵守校规校纪,有较高的道德、文化修养,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的完成各项工作,操行成绩良好以上。
2.要有至少两年校、院各类学生团体工作经验或班委、团支部工作经历,至少是入党积极分子。
3. 热爱学生,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具有爱心和责任心。
4.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热心团学工作,具有服务意识、全局观念,能够真正成为联系老师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及不文明行为记录。
五、竞选程序
1. 提交申请:
所有参加竞选的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各一份。纸质表格(需附上个人1寸免冠照片)最迟于2015年6月19日(周五)上午10:00之前交到分团委书记郭兴华老师处,同时电子档发往学生会办公室邮箱:civiloffice2011@163.com;
2、资格复查: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由申报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通知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同学,2015年6月22日下午将电话通知面试。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同学,将无法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进行自我陈述和答辩。自我陈述部分时间为3-5分钟,重点陈述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从事辅导员助理工作的优势和设想。回答问题部分时间为3分钟,包括新生管理基本知识、党团知识及辅导员助理工作常识等。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2日,09:00—11:00
面试地点:关于分团委办公室
5、公示:
复试结束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学生平时综合表现以及答辩情况确定人选。将于2015年6月25日公布2014级新生辅导员助理候选名单。公示期无异议后发布通知正式任命。
关于分团委
2015年6月9日